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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清清的博客]]></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link>
	  <description><![CDATA[ ..........]]></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Thu, 3 Jul 2008 15:51:25 +0800</pubDate>
	  <lastBuildDate>Thu, 3 Jul 2008 15:51:25 +08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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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Master><![CDATA[清清]]></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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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清清的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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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司法利刃斩断汕头康王“傍名牌”侵权路    ]]></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62435553896</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随着6月5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宣城中院）对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康王）驰名商标认定案的开庭重审，侵权者令人瞠目的造假手段一一被揭穿，汕头康王“康王kanwan”等三件驰名商标或将“失效”的新闻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该案亦被指称为其自导自演的“现代葫芦案”。</P>
<P style="TEXT-INDENT: 2em">而就在9天之后的6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云南高院）一纸终审判决作出，上诉人汕头康王在与云南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虹药业）就“康王”商标在司法领域的正面交锋中再次完败于对方，其长期侵犯滇虹药业“康王”商标专用权的事实第二次经高院终审判决认定。此前早在2005年12月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已经做出过如出一辙的类似判决。</P>
<P style="TEXT-INDENT: 2em">至此，长达四年之久的两“康王”商标之争尘埃落定，云南“康王”终于守得云开，笑看风云。</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傍名牌” 饱受诟病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汕头康王因其一贯“傍名牌”恶习不改，在业内饱受诟病。</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查，自其成立以来，先后仿冒过“金萱”、“牙博士”等数个日化知名品牌，2004年开始仿冒滇虹药业知名产品“康王”发用洗剂，之后又仿冒了“绿箭”、“酸酸乳”等国内知名品牌。可以说其发家史是一部彻头彻尾的侵权史。</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04年，汕头康王瞄上了云南滇虹药业“康王”发用洗剂在去屑洗发产品中的良好市场影响力，公然使用自己根本无权在洗发水等商品上使用的汉字“康王”商标，将其注册于“牙膏、香皂”上的“康王kanwan”商标扩大使用于洗发水上，生产和销售仿冒“康王”洗发水，靠“傍名牌”攫取巨额经济利益。</P>
<P style="TEXT-INDENT: 2em">汕头康王大量冒牌的“康王”洗发水倾销市场，给这家云南第二大制药企业的正常经营制造了麻烦，云南“康王”奋起维权。两家企业的商标争端由此而起并愈演愈烈。</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间，汕头康王对滇虹药业“康王”商标实施的一系列侵权行为先后受到全国数十家行政及司法机关处罚，生效的判决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达30多份。但是法院的判决和工商局的处罚并没有使这家企业有所收敛，反而对此置若罔闻，改换包装之后又继续侵权，在侵权与维权的斗争中，竟然不断“发展壮大”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假案现形驰名商标将被撤销</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与滇虹药业持续不断的官司中，汕头康王日渐知名，更堂而皇之以“真正的康王”为广告语来误导广大消费者，被业界讥为“打假打假，越打越假，越打越大”。为了逃避行政及司法对其侵权行为的处罚，汕头康王开始处心积虑寻求“驰名商标”这把保护伞，妄图依靠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规定，使其侵权行径披上合法的外衣。</P>
<P style="TEXT-INDENT: 2em">汕头康王通过状告安徽泾县慈坑村中村组村民李朝芳注册“中国康王”等网络域名对其“康王kanwan”商标构成侵权，2006年8月4日，经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宣城中院）判决认定了其持有的“康王kanwan”等三枚商标为驰名商标。由于被告未上诉，该判决随后生效。</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从表面上看，这桩官司与滇虹和汕头之间的龃龉并无直接联系，但滇虹对这家一贯“傍名牌”企业的商标竟被认定为驰名甚为质疑，在仔细研读了宣城中院的判决书后，滇虹药业发现该案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疑云重重，造假迹象明显，遂于2006年12月20日向安徽省高院提出民事再审申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徽高院）多方调查取证后责成宣城中院重审该案，今年6月5日，这起已生效的驰名商标认定案开庭重审。</P>
<P style="TEXT-INDENT: 2em">重审法庭之上，大量证据证明，乃汕头康王一手制造了这起侵权案！从假案情、假被告到假代理人，捏造事实之大胆，罗织证据之荒谬，令到场旁听者惊诧不已。</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原审代理律师王静的证词，2006年4月底，汕头康王法务部电话联系他，称需要一个安徽籍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注册网络域名，于是他找来了李朝芳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汕头康王公司。随后在5月17日，以李朝芳名义注册的两个域名“中国康王”、www.kanwan.com.cn出现，5月29日，汕头康王便将李朝芳告上了法庭。此后王静与汕头康王公司签约并以原告代理人的身份，找来了自己的老乡孙中民来做被告李朝芳的代理人。</P>
<P style="TEXT-INDENT: 2em">孙中民向原审法庭提供的身份是合肥工业大学人文教育学院法律系教师。经调查，合肥工业大学既无人文教育学院，更没有孙中民这个教师；最终经安徽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证实：孙中民的身份系伪造。</P>
<P style="TEXT-INDENT: 2em">而在重审法庭上首次露面的“被告”李朝芳，对该案一无所知，对自己曾做过被告更是莫明其妙。</P>
<P style="TEXT-INDENT: 2em">更荒唐的是，因汕头康王被诉侵害滇虹药业“康王”注册商标专用权，败诉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四川省郫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4月下达“（2006）郫协执字第12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其持有的“康王kanwan”注册商标。汕头康王对这一重要事实隐而不宣，致使因侵权使用被冻结的商标竟被宣城中院认定为驰名商标。</P>
<P style="TEXT-INDENT: 2em">铁证如山，在事实和法律面前，造假者无可遁形，汕头康王制造假案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其骗取得来的驰名商标已被宣城中院裁定终止执行，其“康王kanwan”等三件驰名商标顷刻间分崩离析。该案也将成为中国首例已生效驰名商标被撤销的典型要案，直接影响到国家驰名商标认定程序和法规的健全完善。</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尘埃落定：终审判决力保优质品牌</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事实上，对汕头康王极其恶劣的侵权行为，不仅全国各地工商行政机关查处罚没汕头康王侵权产品，滇虹药业也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权，先后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对汕头康王公司侵犯滇虹药业“康王”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05年7月20日，成都中院一审判决认定汕头康王侵犯滇虹药业“康王”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判其赔偿滇虹药业经济损失25万元；2005年12月2日，四川高院终审维持该判决；</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07年1月8日，昆明中院一审就汕头康王侵犯滇虹药业“康王”注册商标专用权个案，判决再次认定滇虹药业“康王”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其赔偿滇虹药业经济损失50万元；2007年6月14日，云南高院终审维持该判决。</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两“康王”之争两次同质同果的终审判决，刷新了我国商标司法保护的历史，汕头康王4年来对云南滇虹药业“康王”商标性质恶劣的侵权行为，终难逃脱法律惩处。</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知识产权岂容亵渎，司法尊严不容践踏，汕头康王在一系列造假案中的面目终于昭然于天下。正义的力量终将涤荡这股“傍名牌”风潮，优秀民族品牌的创新将走向坦途！</P>
<P style="TEXT-INDENT: 2em"></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62435553896</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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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4 Jul 2007 15:55:5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7-25T10:52:4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傍名牌”侵权者难逃法律惩处的文章]]></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624353138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随着6月5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宣城中院）对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康王）驰名商标认定案的开庭重审，侵权者令人瞠目的造假手段一一被揭穿，汕头康王“康王kanwan”等三件驰名商标或将“失效”的新闻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本报6月以《康王“商标”重审前判假案现形》为题报道)，该案亦被指称为其自导自演的“现代葫芦案”。</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而就在9天之后的6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云南高院）一纸终审判决作出，上诉人汕头康王在与云南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虹药业）就“康王”商标在司法领域的正面交锋中再次完败于对方，其长期侵犯滇虹药业“康王”商标专用权的事实第二次经高院终审判决认定。此前早在2005年12月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已经做出过类似判决。</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至此，长达4年之久的两“康王”商标之争尘埃落定。</P>
<P style="TEXT-INDENT: 2em">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nbsp; 侵权回放 在“傍名牌”中壮大</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据悉，汕头康王自其成立以来，先后仿冒过“金萱”、“牙博士”等数个日化知名品牌，2004年开始仿冒滇虹药业知名产品“康王”发用洗剂，之后又仿冒了“绿箭”、“酸酸乳”等国内知名品牌。</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2004年，汕头康王瞄上了云南滇虹药业“康王”发用洗剂在去屑洗发产品中的良好市场影响力，使用自己根本无权在洗发水等商品上使用的汉字“康王”商标，将其注册于“牙膏、香皂”上的“康王kanwan”商标扩大使用于洗发水上，生产和销售仿冒“康王”洗发水。</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有关方面称，汕头康王大量冒牌的“康王”洗发水倾销市场，给这家云南第二大制药企业的正常经营制造了麻烦，云南“康王”奋起维权。两家企业的商标争端由此而起并愈演愈烈。</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其间，汕头康王对滇虹药业“康王”商标实施的一系列侵权行为先后受到全国数十家行政及司法机关追究，生效的判决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达30多份。但是法院的判决和工商局的处罚并没有使有关方面有所收敛，改换包装之后又继续侵权，在侵权与维权的斗争中，竟然不断“发展壮大”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nbsp; 在与滇虹药业持续不断的官司中，汕头康王日渐知名，随后开始使用“真正的康王”的广告语。据悉，为了逃避行政及司法对其侵权行为的追究，汕头康王开始寻求“驰名商标”这把保护伞，根据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规定，其侵权行径披上合法的外衣。</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汕头康王通过状告安徽泾县慈坑村中村组村民李朝芳注册“中国康王”等网络域名对其“康王kanwan”商标构成侵权，2006年8月4日，经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宣城中院）判决认定了其持有的“康王kanwan”等三枚商标为驰名商标。由于被告未上诉，该判决随后生效。</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从表面上看，这桩官司与滇虹和汕头之间的龃龉并无直接联系，但滇虹对汕头康王商标被认定为驰名甚为质疑，在仔细研读了宣城中院的判决书后，滇虹药业发现该案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疑云重重，遂于2006年12月20日向安徽省高院提出民事再审申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徽高院）多方调查取证后责成宣城中院重审该案，今年6月5日，这起已生效的驰名商标认定案开庭重审。</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重审法庭之上，大量证据证明，乃汕头康王一手制造了这起侵权案！从假案情、假被告到假代理人，捏造事实之大胆，罗织证据之荒谬，令到场旁听者惊诧不已。</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据原审代理律师王静的证词，2006年4月底，汕头康王法务部电话联系他，称需要一个安徽籍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注册网络域名，于是他找来了李朝芳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汕头康王公司。随后在5月17日，以李朝芳名义注册的两个域名“中国康王”、<A href="http://www.kanwan.com.cn/">www.kanwan.com.cn</A>出现，5月29日，汕头康王便将李朝芳告上了法庭。此后王静与汕头康王公司签约并以原告代理人的身份，找来了自己的老乡孙中民来做被告李朝芳的代理人。</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孙中民向原审法庭提供的身份是合肥工业大学人文教育学院法律系教师。经调查，合肥工业大学既无人文教育学院，更没有孙中民这个教师；最终经安徽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证实：孙中民的身份系伪造。</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而在重审法庭上首次露面的“被告”李朝芳，对该案一无所知，对自己曾做过被告更是莫明其妙。</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更荒唐的是，因汕头康王被诉侵害滇虹药业“康王”注册商标专用权，败诉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四川省郫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4月下达“（2006）郫协执字第12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其持有的“康王kanwan”注册商标。汕头康王对这一重要事实隐而不宣，致使因侵权使用被冻结的商标竟被宣城中院认定为驰名商标。</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nbsp; 铁证如山，在事实和法律面前，造假者无可遁形，汕头康王制造假案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其骗取得来的驰名商标已被宣城中院裁定终止执行。该案也将成为中国首例已生效驰名商标被撤销的典型要案，直接影响到国家驰名商标认定程序和法规的健全完善。</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尘埃落定 终审判决力保优质品牌</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事实上，对汕头康王的侵权行为，不仅全国各地工商行政机关查处罚没汕头康王侵权产品，滇虹药业也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权，先后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对汕头康王公司侵犯滇虹药业“康王”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2005年7月20日，成都中院一审判决认定汕头康王侵犯滇虹药业“康王”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判其赔偿滇虹药业经济损失25万元；2005年12月2日，四川高院终审维持该判决；</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2007年1月8日，昆明中院一审就汕头康王侵犯滇虹药业“康王”注册商标专用权个案，判决再次认定滇虹药业“康王”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其赔偿滇虹药业经济损失50万元；2007年6月14日，云南高院终审维持该判决。</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两“康王”之争两次同质同果的终审判决，刷新了我国商标司法保护的历史，汕头康王4年来对云南滇虹药业“康王”商标性质恶劣的侵权行为，终难逃脱法律惩处。</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624353138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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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4 Jul 2007 15:53:1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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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汕头“康王”驰名商标被撤的警示]]></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6221485722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在经过几十场剪不断、理还乱的对抗后，日前，安徽宣城中院司法重审传出消息，广东汕头康王此前经司法认定已生效的“驰名商标”将被撤销。这也将成为中国第一起撤销已生效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典型要案。</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这一案件，对于长期以来狂热通过司法途径获取”中国驰名商标”的非常途径，无疑是一种冰冷的警示。</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根据见诸媒体的报道，汕头康王的“中国驰名商标”获取路径是：原告方汕头“康王”公司状告安徽某村村民李朝芳，指控后者以商业使用为目的，在网络上注册“中国康王”网络域名，对其商标构成侵权，请求判决汕头公司的“康王kanwan”商标为驰名商标。2006年8月4日，宣城中院判决汕头公司胜诉，认定汕头公司持有的“康王kanwan等三枚商标为驰名商标。由于被告未上诉，该判决随后生效。</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但是，在经过法院进一步深入调查后，汕头康王这一获取驰名商标的幕后真相，近日逐渐浮出水面：第一步．汕头康王以李朝芳的名义，故意注册侵权网站。 第二步，将李朝芳告上法庭。第三步，以李朝芳的名义假委托进行应诉。第四步，法院判决胜诉，将中国驰名商标收入囊中。</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然而，事实上，整个过程中，李朝芳并不知情，也并未卷入该案。被告代理人的身份，则居然子虚乌有。 除此之外，汕头公司还涉嫌隐瞒其他更多事实欺骗法院。</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无疑是一个自导自演而不失精彩的剧情。导演这个剧情的根本原因，是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漏洞。长期以来，“中国驰名商标”认定采用的是个案认定方式，确认途径有三种：第一种是常规途径，即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第二种方式是在商标争议案件中，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处认定；第三种是由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定，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后生效。</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第一种驰名商标认定途径时间漫长，且通过率极低。而司法途径操作起来非常简单，只要公司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实力，通过一场制造出来的商标侵权诉讼就可以在极短的时间里实现获取“中国驰名商标”的目的。至于原被告之间是否在借助诉讼演一出双簧，现实中辨认存在较大的难度。</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国家工商总局的资料显示，在过去的两年中，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该项称号已经成为企业一个主要获取方式，其数量已经超过传统的评审认定方式。</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中国驰名商标”的光环和品牌效应．成为群体性进攻的内生性动力。比如“康王”商标。云南滇虹药业的拳头产品为“康王牌发用洗剂，于1997年上市。然而，2004年起，在该产品成为名牌后，汕头公司将注册于“牙膏、香皂”上的“康王kanwan”商标扩大使用于洗发水，并使用汉字“康王”商标。两家的商标之争由此开始。 而汕头康工通过司法途径获取“中国驰名商标”，无疑基于对云南康王的打压和品牌争夺冲动，也基于其对企业形象产生的巨大品牌和宣传效应。</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但是，汕头康王通过造假的方式获取驰名商标，使警钟再次鼓响：司法途径获得的方式尽管合法，但是暴露出一些企业急功近利的经营思想。过去一年中，中国上百家企业通过司法判决和商标案件处理的方式获得认定，两三年之后，如果每个省都有百余个中国驰名商标，那么这个荣誉的价值会大打折扣，最终损害的还是企业的利益，有关方面应该警惕这种司法判决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潮。</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6221485722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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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2 Jul 2007 01:48:5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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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首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案宣城重审]]></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6107383078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 </P>
<P style="TEXT-INDENT: 2em"><BR clear=all></P>
<P style="TEXT-INDENT: 2em">6月5日，我国首例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诉讼纠纷再审案在安徽宣城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中国第一起已生效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再审理案件。</P>
<P style="TEXT-INDENT: 2em">案由是去年广东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公司” ）&nbsp; 状告安徽泾县慈坑村中村组村民李朝芳，指控后者以商业使用为目的，在网络上注册“中国康王”、www．Kanwan.com．cn 网络域名，对汕头公司的“康王”商标构成侵权．请求判决汕头公司的“康王kanwan”商标为驰名商标。2006年8月4日．宣城中院判决汕头公司胜诉，认定了汕头公司持有的“康王kanwan”等三枚商标为驰名商标。</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但是，此案判决生效后，案外利害关系人云南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虹药业” ）于2006年12月20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再审申请。事实上．这两家公司的“康王”商标纷争由来已久。滇虹药业是云南省第二大制药企业，“康王”是其核准使用于药品和化妆品等多类产品的注册商标。而汕头公司则有一枚核准使用于牙膏、香皂的“康王kanwan商标。</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04年．汕头公司将核准注册用于牙膏、香皂上的“康王kanwan”扩大使用到了洗发水上。由此．近4年来，双方对“康王”商标的纷争一直持续不断。</P>
<P style="TEXT-INDENT: 2em">此案中，安徽省高院经多方调查后，于2007年4月23日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后，高院责令宣城中院再审此案。</P>
<P style="TEXT-INDENT: 2em">6月5日，宣城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再审此案。当天，法庭未宣判审判结果，但有了解案情的专家称，随着多件新证据浮出水面，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3件曾在原审中获得认定的驰名商标可能面临被摘牌的尴尬。驰名商标的认定成为商标保护的一大举措在我国已经实施多年。据了解．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有两种途径：国家工商总局的行政认定和法院的司法认定。但是，各中级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必须上报所属省高院审核通过才能生效。</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悉．此前高院驳回的驰名商标认定案都是中院判决尚未生效的认定．此次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该案件，是首例已经生效的驰名商标判决案件的司法重审。</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6107383078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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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0 Jul 2007 19:38:3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7-10T19:38:3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康王“商标”重审 前判假案现形]]></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6107374062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6月5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座无虚席，一起侵权案件第二次开庭重审。法庭之上，随着举证质证的展开，一起10个月前作出的已生效判决，但实为侵权者骗取驰名商标的造假案逐渐显现。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案由是原告方广东省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公司”）状告安徽泾县慈坑村中村组村民李朝芳，指控后者以商业使用为目的，在网络上注册“中国康王”、<A href="http://www.kanwan.com.cn/">www.kanwan.com.cn</A>网络域名，对汕头公司的“康王kanwan”商标构成侵权，请求判决汕头公司的“康王kanwan”商标为驰名商标。2006年8月4日，宣城中院判决汕头胜诉，认定了汕头公司持有的“康王kanwan”等三枚商标为驰名商标。由于被告未上诉，该判决随后生效。</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从宣城中院对本案的审理和判决书来看，该案疑云重重，大量证据难以自圆其说，制造假案的迹象非常明显。案外利害关系人云南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虹药业”）遂于2006年12月20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再审申请，这才有了2007年6月5日对该案的重审。</P>
<P style="TEXT-INDENT: 2em">原告造假漏洞百出自导自演现代葫芦案</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法庭上，审判长宣读了原告汕头公司代理律师王静于2007年4月11日接受安徽高院调查时的证词。据王静证词叙述，2006年4月底，汕头公司法务部电话联系他，称需要一个安徽籍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注册网络域名，于是他找来了李朝芳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汕头公司。随后在5月17日，以李朝芳名义注册的两个域名“中国康王”、<A href="http://www.kanwan.com.cn/">www.kanwan.com.cn</A>出现，5月29日，汕头公司便将李朝芳告上了法庭。</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法庭上，被告李朝芳一再否认了对整个案件的知情，坚持自始至终并未参与该案，根本没有收到过宣城中院所发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至判决书。而原告代理人王静的证词也证明：李朝芳并未参与本案的任何诉讼活动，建立侵权网站也并非李朝芳实施。</P>
<P style="TEXT-INDENT: 2em">　　汕头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向宣城中院提起诉讼，宣城中院于6月2日向被告李朝芳发出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可笑的是作假者百密一疏，在应诉通知书等尚未发出的6月1日，就以李朝芳名义同律师签订了代理本案的委托协议书。据法庭公布的被告委托代理人孙中民的证词表明，他没有见过被告，也不清楚事情的经过。</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隐瞒事实欺骗法院商标被冻结隐而不宣</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因汕头公司被诉侵害滇虹药业“康王”注册商标专用权，败诉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四川省郫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4月下达“（2006）郫协执字第12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汕头公司持有的“康王kanwan”注册商标。汕头公司对宣城中院隐瞒了这一重要事实，致使因侵权使用被冻结的商标竟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P>
<P style="TEXT-INDENT: 2em">　　2006年6月2日一天之内，汕头市潮南区公证处公证员高修雁为汕头公司出具了45份公证书，仅需证实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事项就达上千项，涉及金额数亿元，这样的公证结果不知如何作出，这样的公证具有多大效力？</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汕头公司向宣城中院所举证实其商标驰名的证据，基本上是与其持有商标的核定使用范围“牙膏、香皂（商品截止）”无关的侵权洗发产品，把事实上是违规使用商标的洗发水销售额、广告合同甚至宣传报道来作为其商标驰名的依据，如此举证纯属张冠李戴，不过当时法庭居然对无对应关系的举证予以采信。</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两个“康王”四年对阵 制造假案难逃惩处</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滇虹药业为国内著名现代化制药企业，拥有注册于多类别的计16枚带中文“康王”字样的商标，系列产品在全国享有较高知名度。滇虹药业的拳头产品为“康王”牌发用洗剂，于1997年上市，2004年起，在该产品成为同品类产品中的名牌后，汕头公司将注册于“牙膏、香皂”上的“康王kanwan”商标扩大使用于洗发水上，公然使用自己根本无权在洗发水等商品上使用的汉字“康王”商标，生产和销售侵权“康王”洗发水，长期侵犯滇虹药业注册商标专用权。</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汕头公司首先以“深圳滇虹康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义生产并销售“酮康康王”祛屑洗剂和“本草康王”祛屑洗剂，被处罚后又再次炮制出“美国康王日化研究中心（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监制”的“康王”洗发产品而继续侵权。汕头公司对滇虹药业“康王”商标实施的一系列侵权行为先后受到全国数十家行政及司法机关处罚，生效的判决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多达30多份，看似滇虹药业的合法维权富有成效。但事实上，法院的判决和工商局的处罚并没有使这家企业有所收敛，更没有受到损失，反而在侵权诉讼和法院、工商局的查处中不断“发展壮大”。</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为了逃避行政及司法对其侵权行为的处罚，汕头公司处心积虑寻求“驰名商标”这把保护伞，制造前述假案骗取了驰名商标，妄图依靠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使其披上合法的外衣。</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当然，侵权者的铤而走险显然成了作茧自缚，庭审上畅快淋漓的对质令其恶行彻底败露。</P>
<P style="TEXT-INDENT: 2em">安徽高院执法如山彻查纠偏高树表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作为合法拥有多类别“康王”注册商标的利害关系人，滇虹药业深受汕头公司长期侵权之扰。从宣城中院的判决书来看，被告李朝芳于2006年5月17日注册域名，原告汕头公司于12天后的5月29日即向宣城中院提起诉讼，宣城中院于7月6日开庭，8月4日即作出判决，在判决中甚至将汕头公司诉状中未予请求的另外两枚基本未使用过的商标也一并认定为驰名。这样的高效率远非一般程序可比拟，判决事实、理由和法律程序亦疑点重重，滇虹药业遂于2006年12月20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再审申请。</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听证会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责令宣城中院重审此案。宣城市中级法院于2007年4月27日由院长签发（2007）宣中民二监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安徽宣城中院新组成的合议庭在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于2007年6月5日将这起司法已生效的驰名商标认定案再次过堂，确凿证据悉数公开，假案面目终被公之于众。此案将成为中国第一起撤销已生效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典型要案，具有重大现实意义。</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6107374062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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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0 Jul 2007 19:37:4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7-10T19:37:4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认定驰名商标乱象待解]]></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61073618836</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BR clear=all>&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江苏现有的66件驰名商标中，有10件是打官司“打”出来的。对于驰名商标认定的混乱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已高度重视。</P>
<P style="TEXT-INDENT: 2em">“企业申请驰名商标，特别是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请求认定，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石二鸟’的事情。如果胜诉，法院同时认定了驰名商标；即使败诉，企业也能通过新闻媒体的曝光达到广告推广的效果。”云南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振宇这样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些企业刻意制造纠纷以获得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现象，目前已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2007年6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多名法官针对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进行了研讨。</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一系列办法制止搭司法认定“便车”的混乱现象。据记者了解，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将重点研究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课题，制定和完善司法认定的适用标准。</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司法诉讼“一石二鸟”</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07年6月8日，郭振宇在北京大学举办了一场讲座，题目为企业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十年前流行的词语有个‘傍大款’，如今有个词叫‘傍名牌’，意思是搭知名品牌的顺风车。”谈到驰名商标保护现状，郭振宇如此比喻。然而对此侃侃而谈的他，谈及保护自己企业商标却眉头紧锁，连称苦不堪言。</P>
<P style="TEXT-INDENT: 2em">就在郭振宇到北大办讲座的前三天，他还心系安徽省宣城市中院对自己案件的重审。事情起因于2006年8月，广东省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状告安徽农民李朝芳，认为李朝芳通过注册网络域名侵犯企业“康王kanwan”<A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注册商标</A>的商标权。宣城中院判决汕头实业公司胜诉，并同时裁定该公司持有的三枚商标为驰名商标。</P>
<P style="TEXT-INDENT: 2em">对于这个判决郭振宇哭笑不得，因为“康王”商标早在上世纪90年代已被云南滇虹药业<A href="http://www.ipsoon.com/sheli/">公司注册</A>为商标。怀疑汕头公司“傍”了自己名牌后，云南滇虹药业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在被申请强制执行后，汕头公司持有的“康王kanwan”商标被“冻结”。一个被“冻结”的<A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注册商标</A>却被另一个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云南滇虹药业公司于是向安徽省高院申请再审。安徽省高院指令宣城市中院重审该案。6月5日庭审结束后，郭振宇认为，原被裁判为驰名商标的三枚商标很有可能被撤销。</P>
<P style="TEXT-INDENT: 2em">宣城市中院重审该案的同时，一个由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多个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参加的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研讨会正在进行。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在一次答记者问时坦承，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注意到部分企业故意借诉讼寻求驰名商标认定这一趋势。</P>
<P style="TEXT-INDENT: 2em">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想要获得<A href="http://www.ipsoon.com/chiMing/">中国驰名商标</A>的注册，有三种途径，分别为：企业向<A href="http://www.ipsoon.com/">商标局</A>直接提出申请、或者在商标异议或商标侵权认定时提出申请；企业在发生商标争议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企业在商标侵权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认定驰名商标。</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说，在不少企业看来，这三种方式中，通过法院诉讼认定要更容易一些。郭振宇告诉本报记者，企业向<A href="http://www.ipsoon.com/">商标局</A>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不仅要支付申请费、制作文本的费用，还要等上数月乃至一年时间。司法诉讼程序则不同，如果企业胜诉不仅省去诉讼费，在诉讼结束时还同时获得驰名商标的认定，时间和经济成本更划算。</P>
<P style="TEXT-INDENT: 2em">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01年7月以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涉及商标的民事纠纷案件已达7200余件，通过案件审理依法认定了200余件驰名商标。郭振宇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企业申请驰名商标，特别是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请求认定，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石二鸟’的事情。如果胜诉，法院同时认定了驰名商标；即使败诉，企业也能通过新闻媒体的曝光达到广告推广的效果。”</P>
<P style="TEXT-INDENT: 2em">郭振宇说，他准备将宣城市中院重审的消息传递给研讨会，“如果这次重审的结果撤销对三枚驰名商标的认定，那么这将成为我国首个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被司法撤销的案例。”</P>
<P style="TEXT-INDENT: 2em">官司“打”出驰名商标</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01年以来，我国<A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商标注册</A>申请数量以每年递增10万余件的速度迅速增长。2006年商标申请数量达到70多万件，这个数量居世界之首，是美国同期<A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商标注册</A>申请数量的2倍、日本的近4倍。从1979到2006年底，我国<A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商标注册</A>申请增长了84.69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杨叶璇说。</P>
<P style="TEXT-INDENT: 2em">杨叶璇认为，<A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商标注册</A>申请的迅猛增长，一方面反映市场经济主体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对驰名商标的过度追捧。申请驰名商标原本是企业的维权手段，但现在，有演化成企业以追求驰名商标作为广告和荣誉的趋势。</P>
<P style="TEXT-INDENT: 2em">按照《巴黎公约》的约定，我国对于驰名商标给予较高水平的保护。我国法律规定，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A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商标注册</A>人权益的，由<A href="http://www.ipsoon.com/">商标局</A>驳回其申请。驰名商标较之一般商标的“扩大化”保护，是企业热衷驰名商标的一个原因。</P>
<P style="TEXT-INDENT: 2em">然而目前的一个现象是，不仅企业，一些地方政府也参与到追逐驰名商标的热潮中。陶鑫良院长告诉记者：“一些政府出台政策，谁搞到驰名商标就重奖谁，作为政府的政绩；而企业又与中介机构联手‘演节目’，通过打官司获得驰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的取得渠道正在被滥用，取得之后又异化为广告资源，这样下去，驰名商标制度是在自毁前程。”</P>
<P style="TEXT-INDENT: 2em">记者搜索了一下相关信息发现，对于注册驰名商标给予重奖的省市并不在少数。安徽省曾出台文件，经认定新获得<A href="http://www.ipsoon.com/chiMing/">中国驰名商标</A>的企业，省财政将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福州市许诺，对于获得<A href="http://www.ipsoon.com/chiMing/">中国驰名商标</A>认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武汉市工商局曾对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某药业集团奖励100万元。</P>
<P style="TEXT-INDENT: 2em">驰名商标能够给权利人带来较大的商业利益，这恐怕是企业热衷驰名商标的最原始动因。在全国范围内，有不少知名企业和品牌曾通过“打官司”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例如，北京市二中院认定了劳力士品牌、北京高院认定了杜邦品牌、上海高院认定了舒肤佳品牌、浙江高院认定了帅康品牌、湖北高院认定了立邦品牌、武汉市中院认定了北京国美电器品牌等。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江苏现有的66件驰名商标中，有10件是打官司“打”出来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通过司法认定驰名商标，一些品牌的确获得了名利双收的效果，这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例子是千百度品牌。千百度品牌所属公司——鸿国集团美丽华实业公司在与某企业的商标权诉讼中，南京市中级法院认定“千百度”商标为驰名商标，经过众多媒体的报道，不少人从此了解到这一品牌。胜诉的该集团常务副总裁李伟曾兴奋地描述：“我们打官司连一元钱诉讼费都没花，不仅赢了官司，还赚了个驰名商标。”</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司法认定是双刃剑</P>
<P style="TEXT-INDENT: 2em">然而，另外一些案例则清楚地显示出，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犹如一把双刃剑。例如曾引起国内乳品行业震荡的“蒙牛酸酸乳”案，被称为我国首个通过民事诉讼司法程序认定的未注册驰名商标案例。</P>
<P style="TEXT-INDENT: 2em">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公司不正当竞争诉讼中，经两审，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裁判：蒙牛持有的“酸酸乳”商标标识虽已申请注册，尚未获准，但“酸酸乳”标志已经具有显著性，法院因此裁定蒙牛“酸酸乳”为未注册的驰名商标。</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个司法裁判的意义不仅关系诉讼当事人，还关联到国内多家知名乳品企业。原来，蒙牛公司在诉讼中请求将“酸酸乳”注册成为蒙牛独有的商标，以致其他乳制品企业均不能再销售“酸酸乳”。于是在诉讼期间，包括伊利、三鹿、光明等在内的多家乳品企业表示强烈反对。内蒙古高院作出判决后，三鹿公司就曾公开表示，作为第一家使用“酸酸乳”名称的乳品企业，三鹿没有放弃使用“酸酸乳”的计划，并且三鹿也递交了注册该商标的申请。</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个商标是否驰名，最权威的判断者应当是消费者。但消费者是一个个分散的个体，由消费者来判断，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较大难度。因此，客观上需要一个能够代表消费者意愿的公正中立的第三者来认定驰名商标，人民法院就是这样的第三者。”这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刘晓军的观点。</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受到非议的时候，刘晓军法官坚持这项制度在设计之初有积极的意义。刘晓军认为，我国驰名商标认定曾一度被视为行政机关的专利。由行政机关垄断驰名商标的认定，并不利于对驰名商标的完整保护，也不符合WTO对知识产权执法的要求。任何法治国家里，司法应具有最高的、最终的效力。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也一样，法院有认定的权力，应不容置疑。</P>
<P style="TEXT-INDENT: 2em">对于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客观看待。他说，任何商标纠纷的审判中都可能涉及地方保护、地方利益或部门保护、部门利益等问题。最高法院也已经注意到，部分企业故意借诉讼寻求驰名商标认定的趋势。</P>
<P style="TEXT-INDENT: 2em">蒋志培表示，在审理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案件过程中，各地法院基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依法坚持被动认定、个案认定的原则，保护了中外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院应当坚持按照国家的法律来独立地依法行使审判权，构成驰名商标的才能按照驰名商标来保护。</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为驰名商标“正名”</P>
<P style="TEXT-INDENT: 2em">刘晓军始终认为：“一件商标只有在客观上已经驰名了，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这才与最高人民法院的精神完全相符。”</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蒋志培庭长强调，法院应坚持“被动认定”和“个案认定”原则。“被动认定”指，认定只有在当事人依法提出请求且根据具体案件的需要时才做出，人民法院不依职权主动认定。“个案认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等民事纠纷案件中认定的驰名商标，仅涉及个案的事实，仅对个案的判决具有效力，并不必然对其他案件产生影响。</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为防止部分企业故意“搭司法认定的便车”，司法系统出台了一系列改善办法。2006年11月，最高法院下了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审理法院要认真核实被告身份和有关行为的真实性。</P>
<P style="TEXT-INDENT: 2em">蒋志培庭长介绍说，自通知下发以来，已有17个高级法院将已生效的驰名商标认定的相关情况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于刻意制造纠纷以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最高法院能够查实的，将依法撤销原判和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有的地方高级法院也已经做出规定，在认定驰名商标之前要经过高级法院事先统一的审核，下级法院不能认定驰名商标。</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07年1月，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再次成为探讨的重要课题。会议精神包括：其一，法院只有在审理某些案件时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范围涉及：注册的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请求停止侵害未注册驰名商标以及有关域名与驰名商标冲突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民事纠纷等案件）。其二，法院在审理商标侵权案件中，审理时不认定驰名商标的就不能判决时才进行认定，并且要根据<A href="http://www.ipsoon.com/faGui/HTML/1070.shtml">商标法</A>的标准依法认定。</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将驰名商标司法保护作为调研课题，将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以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和完善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适用标准。另外，<A href="http://www.ipsoon.com/faGui/HTML/1070.shtml">商标法</A>修改的调研和前期起草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中。</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61073618836</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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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0 Jul 2007 19:36:1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7-10T19:36:1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常见皮肤病自疗初探]]></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526629226</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最近，许多医院的皮肤科提前迎来了就诊高峰期，而往年只有在7-8月份才会有如此多的病人就医。为缓解就诊压力，一些医院已经将主任门诊应诊时间提前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b-145779.hotnews.alibaba.com.cn/">专家分析</A>，皮肤病高发期的提前来临，主要与今年气候变化无常有关。此外，学习及工作压力增加也是引发皮肤病的原因之一。皮肤病是常见病和多发病，目前，最常见的皮肤病主要包括炎性皮肤病（各种皮炎）和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各种皮肤癣症）。</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实，很多情况，皮肤病是可以自行预防和治疗的。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这两类皮肤病以及简单治疗建议供患者参考。</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1、炎性皮肤病（皮炎）：皮炎是表层皮肤的炎症，引起水疱、潮红、渗夜、结痂、鳞屑并常伴有瘙痒、丘疹等。不断搔抓和摩擦最终导致皮肤增厚和变硬。临床主要常见的皮炎有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和神经性皮炎（局限搔抓性皮炎），前者主要是由于接触了过敏性物质引起的，就是我们常说的皮肤过敏；后者主要是精神因素引起的，如紧张、焦虑等。</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对于皮炎的治疗，我们发现很多患者存在一些治疗误区，主要表现在盲目使用单纯性的外用止痒药物，如复方地塞米松软膏、倍他米松软膏、氟轻松软膏等，这些药物仅能起到止痒的作用，但发生皮炎后，患者不可避免的去搔抓患处，在搔抓的同时常常会擦伤表皮组织而引起一些真菌和细菌的感染，若只使用单纯性的外用止痒药物，虽然止住了瘙痒，但由于无法杀灭真菌、细菌而延误病情，造成病情出现反复。</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治疗建议：</P>
<P style="TEXT-INDENT: 2em">1）患病期间，经常洗澡，保持皮肤清洁，但不要使用碱性过强的香皂或沐浴露，使皮肤不要过于干燥；</P>
<P style="TEXT-INDENT: 2em">2）&nbsp; 若瘙痒面积过大（如全身性瘙痒），不宜使用外用止痒药物，而应口服抗组胺药物，如扑尔敏、氯雷他定等；</P>
<P style="TEXT-INDENT: 2em">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若瘙痒面积较小，不宜选用单纯性的外用止痒药物，而应选用能够止痒并兼有抑制病菌感染的药物，如复方酮康唑软膏（皮康王）。</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2、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各种皮肤癣症）是夏秋季的多发病和常见病，主要有足癣（脚气）、手癣、体癣、股癣、甲癣、花斑癣、头癣等。这些癣症虽都是真菌感染引起的，但由于发病部位不同，治疗药品的选择也是有差异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1）足癣：俗称脚气，最为常见，主要表现为严重瘙痒、脱屑、渗出、脚恶臭等症状。</P>
<P style="TEXT-INDENT: 2em">治疗建议：</P>
<P style="TEXT-INDENT: 2em">（1）保持足部干爽，勤洗脚、勤换鞋袜。</P>
<P style="TEXT-INDENT: 2em">（2）使用兼有杀真菌和止痒的外用药物，如复方酮康唑软膏（皮康王）；</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2）手癣和体股癣：主要表现为严重瘙痒、渗出、丘疹等症状。</P>
<P style="TEXT-INDENT: 2em">治疗建议：</P>
<P style="TEXT-INDENT: 2em">（1）保持患部干爽，手癣患者接触水时应戴橡胶手套，股癣患者应保持会阴部干燥，建议穿透气宽松的内裤。</P>
<P style="TEXT-INDENT: 2em">（2）使用兼有杀真菌和止痒的外用药物，如复方酮康唑软膏（皮康王）。</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3、甲癣：俗称灰指甲，主要表现为指甲肥厚、变形、失去光泽；</P>
<P style="TEXT-INDENT: 2em">治疗建议：因甲癣属于较为深层的皮肤真菌感染，不建议使用外用抗真菌药物，而应口服抗真菌药物，如伊曲康唑、氟康唑等。</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4、 头癣：主要表现为头皮瘙痒、片状脱发等，极易传染；</P>
<P style="TEXT-INDENT: 2em">治疗建议：因患部覆盖有毛发，故不建议使用抗真菌外用软膏，而应选用抗真菌外用洗剂，如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康王洗剂）等；</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5、花斑癣：主要表现为皮肤出现白色或棕色斑块，面积常常比较大；</P>
<P style="TEXT-INDENT: 2em">治疗建议：因患部面积较大，也不建议使用抗真菌外用软膏，而应选用抗真菌外用洗剂，如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康王洗剂）等。</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当然，如果是严重皮肤病的患者或者特殊皮肤病的患者，还是一定及时要到正规医院就诊，以免耽误了病症的最佳治疗期。</P>
<P style="TEXT-INDENT: 2em"></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526629226</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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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 Jun 2007 18:06:2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6-02T18:06:2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对症下药，康王骨痛灵酊带您摆脱骨关节疾病]]></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425042375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到2025年，全球骨关节病痛患者将达到8—10亿人之多。所以，骨关节之病痛已成为现代人中漫延的最大病痛! 骨关节病痛有百余种，说到关节痛，人们首先想到的便是风湿性关节炎或类风湿关节炎。</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首先来说说什么是风湿性关节炎，虽然这个病的患者很多，但是大多数人对风湿性关节炎都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风湿性关节炎是一种原因未明的慢性炎症性疾病，属於自身免疫性疾病。它主要累及外周关节，呈对称性分布。这种病呈高度多样性，有的病人长期处于缓解期，而有的病人只有轻微的关节肿胀。</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关于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方法各具特色，不过所谓有病乱投医，患者往往听到一种方法，不管是不是能对症下药，就找来尝试。因此，患者在这种病的治疗观念上存在了一些误区。</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误区一：有一部分患者认为风湿病是不治之症，往往背上了“死不了，活不旺”、“轻了是懒汉，重了是瘫痪”等思想包袱，产生悲观情绪，对疾病的治疗失去了信心，到了谈风湿而色变的地步，不是积极的配合治疗，结果只是耽误治疗而错过最佳、有效的冶疗时期．致使疾病更进一步恶化、发展，增加残疾的程度。事实上，风湿病虽难治，但绝对不是无药可治。</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误区二：有些人认为关节、腰腿疼痛不是什么大病，疼痛厉害了，吃些止痛片即可，这种想法更是要不得。风湿病是一种慢性渐进性疾病，得风湿病后如果不及时治疗就使病情发生迁延。最后使风湿病一步一步恶化、发展而导致残疾。</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误区三：一般而言只有不足 5 ％的风湿病病人才需要使用激素治疗，但在实际治疗中大部分病人曾经用过激素治疗。病人用药后，表面上疼痛、僵直稍减轻些，活动稍有改善，病情看似有一些缓解。而实际上，激素服用后有诸多毒副作用，如发胖等。长期应用激素，还会产生耐药性和抗药性等，一旦停药，症状会重新出现并加重，甚至有生命危险。</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实，风湿性关节炎病在肌肉、关节、经脉，因此最简便最有效的方法是外用膏药疗法。膏药外贴可使药性从皮毛而入腠理，通经活络，较服药更有有利的一面。市面上的膏药从品牌到疗效花样繁多，要论疗效快且比较全面的要数康王骨痛灵酊。</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康王骨痛灵酊产自我国云南省。云南海拔 2800 米至 4000 米以上的高山雪域，孕育着被誉为“云药一宝”的雪上一枝篙，早在三国时期，就被用来医治各类风湿病、关节炎、跌打损伤等病症，疗效甚好，相传至今。上个世纪 80 年代，云南滇虹药业创始人将雪上一枝篙与干姜、龙血竭、乳香、冰片等经典药材科学配伍，根据“通则不痛”的原理，研制成了国际上公认的高效湿敷型药贴一骨痛灵酊，开创了有效疗法治疗骨病的新一代“宣通”疗法。所使用的“宣通”疗法根据“通则不痛”的原理充分发挥药物温经散寒、祛风活血、通络止痛功效，从而确保内病外治，有效治疗骨质增生、骨性关节病、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腰肌劳损等疾病。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在使用这种药差不多 30 分钟就能缓解甚至消失疼痛。 比较有特点的是这种药虽然为外敷，但是可以治标、治本，20天一个疗程，一般2-3个疗程就可以治愈风湿性关节炎。经权威医疗机构临床验证：有效率高达95%以上。</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虽然药物治疗非常有效，但是注重生活中的自我保护也非常重要。即便是患了多年的风湿病，只要能够引起高度重视，采取积极的态度，找对治疗方案，对症下药，放平心态，治愈风湿性关节炎并非不可能。</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4250423752</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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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5 May 2007 00:04:2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5-25T00:04:2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被美化的男人]]></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511481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P>
<P style="TEXT-INDENT: 2em">英伦情人这部电影，我看了好几遍，很为其中不伦之恋的情节陶醉。由英国知名演员雷夫费恩斯所饰演的艾西莫，有一种世间男子难以企及的魅力。 </P>
<P style="TEXT-INDENT: 2em">电影中他是个在北非探勘古迹的探险家，对于所有军事要塞和路径知之甚详。在沙漠中，他爱上了同事的妻子凯瑟琳，两相情愿，背着女人的丈夫偷情，这段恋情不久被丈夫发现了，却因他还深爱妻子，隐忍不发，继续维持英国绅士的风度。然而某次三人一起搭机飞行，丈夫竟起了同归于尽的念头。坠机后，丈夫身亡，而凯瑟琳身受重伤，被艾西莫移进了山洞里。艾西莫为了要救凯瑟琳，用地理情报向纳粹换了一架飞机，想要搭救情人就医。可是，凯瑟琳早已咽下最后一口气，留下了笔记，说，真正的疆界不是地理上的国界，藏在我们心里。</P>
<P style="TEXT-INDENT: 2em">电影里，艾西莫英俊而沉默，有一只洞澈世事、执着认真，却困惑于自身混浑情爱的眼睛。这样的男人教女人很难抵挡：他的外表那么冷、那么酷，但当他无意间凝视她的时候，她却可以在那一瞬间从他眼中窥见波涛汹涌的情愫，以及他应允天荒地老永世不移的秘密。</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时代流行「置国家死生于度外，以爱情兴亡为己任」。只要心中还存着一丝浪漫，没有女人不喜欢这种神话。他不爱江山爱美人，就算美人是别人的老婆，他还是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神气。</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艾西莫在历史上真有其人。不久前，英国国家安全局移交了一份二次大战时的秘密档案给国家档案局，多事的揭开了他的神秘面纱。据说艾西莫本人丑不堪言，衣着邋遢不说，体态也很痴肥，脸上有个肥鼻子，没事就抽搐不已。</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他不爱女人，只爱男人。</P>
<P style="TEXT-INDENT: 2em">那也就算了。他自始至终就是个贪财忘义的纳粹间谍的「组头」，负责为德军在北非吸收情报人员，间谍做的也不怎么样，不久他的通讯密码就被英国情报局破解，便落网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英伦情人华丽又苍凉的故事，原来都是作者自己编织的。人、事、时空与真相相符，就是主角的长相和品性与事实相差十万八千里。</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不是真相又如何？我相信，再过一个世纪，如有人还记得艾西莫，记得的还是小说电影里头那个深情款款、孤傲又热情的男子。看来，任何一个人物，想要有漂亮的身后名，还真得讨好作家。作家只靠丰富的想象力和一枝神奇的笔，即可处处改窜真理、借尸还魂、甚至还能将个人功过来个乾坤大挪移。</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万一让作家看不顺眼，可就糟了。比如曹操，曹操本是三国群英谱中的杰出人物，也是领导建安文学的才子，虽然他确是个心眼深的人，挟天子以令诸侯二十多年，可是却也没有想要废汉而当皇帝。反倒是与汉朝皇室没啥关系的刘备打着刘姓想称帝称王。曹操求贤、薄税、招流民垦荒、不许军人坐骑踏到农民的庄稼，是当时延揽人才最多的政治集团。小舅子想靠他升官发财，他不肯，死后还坚持薄葬。自古以来能够做到这样的当政者，恐怕不多。然而，在三国演义里，他却变成一个永远被诸葛亮整得很惨的奸诈小人，在后来「捉放曹」等戏码中，他又变成一个宁我负人、毋我负人的家伙。</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三国演义，在知识未开的时代，等于全民教科书，曹操遗臭千年，谁也无力帮他翻案。</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只因作者不靠他那边站。</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不过，并非每个作者都有实力窜改历史人物真相。历史上独裁者膝下常养一批承欢的文人，卖力歌颂他的伟大，神化他的政绩，将他政敌污名化。独裁者一死，谎言烟消云散，徒留笑柄而已。文学有它独立的价值，不够动人，再会吹捧，华词丽句只能成为地下水道里头的烂泥。</P>
<P style="TEXT-INDENT: 2em"></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511481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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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r 2007 13:51:1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3-16T13:51:1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谁才是逆子？]]></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503356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陈医师的儿子向来是个资优生，医学系大二念完，再也不肯念下去，说要弃医而从文。陈医师虽然雅好文学，对我这么一个朋友也与有荣焉，但他对儿子的「大胆选择」还是大为光火，父子之间的对立越来越尖锐化。 </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何必一定要读文学院呢？像我这样，业余时看看书、和作家交交朋友，不也挺好？」儿子说：「你自己曾经说，当初你也想当作家的，现在你每天感叹工作疲惫、身不由己，却要我走同一行，是什么道理？这样吧，爸爸，你要一个活的儿子，还是一个死的医生儿子？」</P>
<P style="TEXT-INDENT: 2em">父子第一次闹别扭，就一发不可收拾。陈医师希望我帮忙劝说，好歹把医学院念完嘛：「唉，都怪我把他宠坏，从小让他衣食无虞，所以他对于将来有没有饭吃，一点也不着急。」</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说：「就因为你提供他优渥环境，所以他在走自己的路上，没那么多禁忌。念文科也不见得没饭吃……」</P>
<P style="TEXT-INDENT: 2em">陈医师白了我一眼，幽幽叹口气：「不是每个人都是你。」</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非常不爱加入别人家的亲子论战。因为总被人家内战烽火扫到，自讨没趣。</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总不愿变成「打压年轻人」的帮凶（年轻气盛者确实难搞，如果你是他父母的朋友，又因他父母请托来游说他，他很容易先入为主的把你视为走狗与帮凶），不立即站在父母这边，又会被家长用「因为你没有小孩…」或「因为他不是你的小孩，所以不懂我们的心情」说了一顿。</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我看来，现在的孩子都宝贝，也都懂如何对父母利诱威胁，两代相争，僵持久了，坚持到底的孩子多半占优势，父母总是会让步，不会动不动以「断绝经济支持」和「断绝父子关系」来切断孩子的自我作主权，他们若想选择自己要的人生，阻碍比从前可要少得多。</P>
<P style="TEXT-INDENT: 2em">旧日同窗阿敏则女儿小秀为了两性关系而誓不两立。阿敏高中毕业没考上理想大学，重考时认识她现在的丈夫，有了孩子后急急步入结婚礼堂，大学也没考了。念高中的小秀写了伊媚儿来讨救兵：阿姨，我爸妈说念完大学才可以谈恋爱，你认为可有道理？</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想起青春期的阿敏，满脑子昏天昏地只有爱情爱情爱情，如果她这么限制女儿的，可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这种说法，比五年级的父母们更古板。我们的父母，也不过只是告知「考上大学才能谈恋爱」，没想到阿敏还把期限往后延四年。这不是在开倒车了吗？我只能委婉的回信：你妈应该在说气话，只是对你的功课求好心切罢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不久阿敏又再三打电话来：「妳可不可以以爱情专家的身份，告诉我女儿，读书时交男友真的很不好？」过了那年纪，忘了那情境是人之常情，我不想自打嘴巴，只能对她的交待敷衍过去。</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是为他好，他却每天看我像看仇人一样。唉，我何其不幸，生此逆子！」陈医师为他家的「逆子」每日服食镇静剂，阿敏也差不多。</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实，这些孩子让父母头痛归头痛，并不是真正的「逆子」，父母们只要有点谈判沟通功夫，并不难让双方都得到「虽不满意但可以妥协」的决策。</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什么才是逆子？最近美国有个十七岁少年，到网络上雇杀手杀自己的妈，交托杀手任务时还咐嘱凶手，杀他妈妈时千万不要弄坏电视机，他还要看。还好这应征的杀手是警探扮的。这青少年到案时说，杀了妈就没人管、又可继承财产。</P>
<P style="TEXT-INDENT: 2em">谁看了这新闻不心惊？这才是逆子，无情无义又无德。下一代愿意让你知道他的异议，表示他还愿意沟通──只要你自认品德教育没问题，他为了前途忤逆你，且先听完他怎么说，别歇斯底里，想把年少叛逆赶尽杀绝。</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未来怎样对他才是好，还属未知</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503356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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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r 2007 13:50:3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3-16T13:50:3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意大利式的浪漫]]></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495086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意大利文艺片「香草巧克力」，演出者全是绝色俊男美女，由意大利最畅销的爱情小说家 Modignani的作品改编的。这位言情小说作家作品，在意大利销售总数，早已超过千万本。</P>
<P>香草巧克力是甜点名。意谓着情人总有差异，像是香草与巧克力，滋味大不相同，但通过了包容，可以做成滋味互补的甜品。</P>
<P>　故事挺有趣的：女钢琴教师潘潘与她的丈夫，自小青梅竹马，早早结了婚，有了三个孩子。太太越来越辛苦，先生越来越自私。有一次，先生出差，潘潘深夜打电话到他的房间，发现先生的外遇。细究之下才知道他的外遇不只一次，潘潘越想越不甘心，独自回到她童年的海滨故居。</P>
<P>　就在先生忙着料理三个孩子的时候，潘潘写信告白：不只你有外遇，我也有，只是你没发现而已！她外遇是个浪漫、英俊又有钱的知名画家，在一座古堡里做画；擅长制造气氛，会请来交响乐团来演奏，与她淋着大雨共舞；不爱年轻女子，只痴心爱这有夫之妇。可是，就在画家提出「离婚，带着三个孩子过来」的要求时，潘潘想起先生和孩子，忍痛结束。</P>
<P>　离家出走后，她才去拜访画家情人，画家得了不治之症（为了让爱更浪漫，言情作家常要扮演刽子手，以死亡逼出浪漫的荡气回肠），在与她热情缱绻之后，自知不能再给她幸福，黯然离去。</P>
<P>　不得不和孩子相处的先生，修炼成一个好爸爸；知道太太有外遇后，他也很挣扎，直到他知道情敌已死，才跑回海滨小屋找妻子。这时，「匪夷所思」的情节发生了，在他们旧日订情的地点，先生希望重新开始，潘潘对先生说：「可是我又怀孕了」。</P>
<P>先生高兴了一下，又满脸疑惑的问：「……是谁的？」</P>
<P>　她回答：「我不知道。」</P>
<P>　先生竟然说：「没关系，因为我爱妳，所以是我的孩子。」</P>
<P>　两人在早晨的阳光中尽弃前嫌，导演大概想在此时让观众感动落泪，而我竟忍不住哈哈大笑，这真是意大利式的浪漫啊。还好是早场电影，只我一个观众。</P>
<P>听说这部片在意大利很受欢迎，我想那是因为它满足所有已婚女人的幻想：</P>
<P>一.离家出走，老公就变得很有责任感。</P>
<P>二.外遇对象帅、多金、浪漫又专情，也不顾一切爱上妳。</P>
<P>三.帅老公虽然知道你有外遇，还能不顾一切爱着妳。</P>
<P>　这是言情小说或电影的老招术了，只要拿「帅而且不顾一切爱着妳」的男人当诱饵，总会吸引一大群女影迷或女读者。过去所有文艺片之所以卖座，如今韩剧之所以迷人，靠的是重复这一招。</P>
<P>　票选「浪漫情人」，意大利男人年年荣膺第一，在各国女子的幻想中，拉丁种马俊俏又会调情，嘴里咬着玫瑰花，开着敞篷跑车，拿吉他唱情歌，把女人捧在手掌心。</P>
<P>「那是在电影里，现实中就算有也在婚前。」我的意大利朋友蒙妮卡说，意大利男人在婚后多半变懒又变胖，只有爱跟美女搭讪这点没变，女人养家养孩子还是无比辛苦。电影越浪漫越远离实际，表示该国已婚女子越空虚！</P>
<P>而女人外遇怀孕，「没情杀也会离婚吧。岂有男子会对外遇的妻子说：因为爱，妳肚子里的孩子算我的？如果意大利男人真有这么宽大的宗教情怀，早就献身梵蒂冈当神父！」蒙妮卡说。</P>
<P>男人常搞不懂女人为何那么爱看言情小说或文艺片？其实，女人善于用幻想来补人生残缺，就像神话里的女娲补天一样。对世界上大多数女人来说，爱情的现实，到底还是一个门很小很小的房间，仅容想象力通过。言情小说或言情文艺片，至少能在短短时间内，将女人所有的幻想具体化，让不可能的成为可能。就算是一时麻醉也好。</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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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r 2007 13:49:5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3-16T13:49:50+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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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爱情，越没人见证越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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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P>和好友约好吃晚饭，见了面才发现这天竟然是七夕，如果硬要到餐厅吃饭，两个女人恐怕也会被迫点上一套情人餐吧。</P>
<P>　每到西洋情人节、七夕情人节，一进餐厅，服务生送上一杯水后，会说明：「今天我们只有情人餐唷。」服务生们几乎都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唐突，但只想吃饭的非爱人们或单身食客，都会尴尬得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P>
<P>　我们决定到夜市吃饭，反其道而行。嘿，在这讲究品牌的年代，一定不会有人在情人节请亲爱的上夜市大啖小吃吧，果然夜市里头逛街和用餐的人零零散散。</P>
<P>　正在夜市旁窄巷里低头吃担仔面时，一部机车从我眼前蛇行游街经过，是一对二十岁左右的男女，坐在后座的女孩一手抱着男生，一手高高拿着一堆撑得像一把大伞的粉红色的心型汽球，在男孩耳边咕哝，灿烂的笑着。</P>
<P>　「他们在卖汽球吗？」我问。</P>
<P>　「才不是呢，」一直在担任心里辅导的朋友笑着说：「一定是过情人节的男女朋友。七年级谈恋爱很敢秀，都想让全世界见证他们的爱情，广告词都这样说。」</P>
<P>　其实，不只七年级，只是爱现方式有别而已。年轻时都以为伟大的爱情是要让全世界见证的，谁没有过这种虚荣？</P>
<P>　当我还是个梦幻少女的时候，我也很向往有人狠狠的花一笔钱，请我到五星级饭店吃上一顿昂贵的情人餐，再送上一把当日最抢手的粉红色玫瑰花──花一定要送到教室或办公室，要不然怎么会有人知道有人爱慕我？一到情人节，不管是西洋的还是中国的，如果身边没有情人，当晚必然开始自怜自艾，寂寞彷如洪水来袭，把所有的爱情垃圾、枯枝败叶再一次澎湃上心头。</P>
<P>　所以情人节前后想不开的人总不少。就怕无人见证自己是个有人爱的人。</P>
<P>度过许多个情人节之后，我已经明白，情人餐多半又贵又难吃，和情人走进餐厅里和许多不认识的情人一起用餐，有点做作也有点俗，年岁催逼，人会渐渐变得皮老心韧，不太容易受到商业手法催眠。尤其是中国情人节，我觉得有固定伴侣者还是不过得好。七夕的象征意义实在不太好：牛郎织女结婚后，男废耕、女废织，所以被罚一年只能见面一次，这样的婚姻分明不可善终，应该是分手的情人在七夕团聚叙旧一下最恰当。</P>
<P>朋友听了我的「七夕不祥说」后，表示：「妳也未免想太多，谁要象征意义？大家只是需要一个借口，找个理由表态、上床、拿礼物，这是多么大的诱因呀。」</P>
<P>要全世界见证爱情，是专属于年轻男女的痴勇。爱情，如果只是想要外现，却缺乏内省内敛，总有无数陷阱隐藏其中。全世界都有这样的人：为了让全世界见证自己的心意，不惜伤害自己生命，为了让全世界看见自己的坚贞，不惜殉情；为了逞一时之勇，根本忘了两人是否真的相爱、能否真的兼容。</P>
<P>做面子给别人看时，总会忘了里子。</P>
<P>曾有位在婚姻中饱尝伤痛的早婚友人说：「当时如果不是我家人反对得那么用力，我想我会看清楚，他实在不值得我奉献大好前程。花了许多力量团结对抗外力，我以为结婚就是我们的胜利，却在婚后才发现，我们的人生价值完全不同。真的搞不清楚当初是什么力量，让我奋不顾身？」</P>
<P>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关全世界什么事？渴望有人见证的爱情，逞的都是意气之勇，只训练了肤浅的表面功夫。</P>
<P>　爱情，越没人见证越好，越能看见实质。正如婚姻，越少「陪审团」参与越安全，但人总要吃过苦头后才知道。</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483327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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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r 2007 13:48:3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3-16T13:48:3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主持人徐滔早已干涸的曾经职场泪水]]></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47122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哪来那么些泪水？</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 一个电视主持人早已干涸的职场曾经泪水</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A href="http://blog.sina.com.cn/main/html/showpic.html#url=http://album.sina.com.cn/pic/4c6e1f3302000ok6"><IMG src="http://album.sina.com.cn/pic/4c6e1f3302000ok6" border=0></A>&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春节前后，看了节目。想起我的一次早前采访，写完后&nbsp;又引申想起编辑部这段时间的劳顿，哪来那么些泪水？反正我自己觉得还有点声音！今天编辑部选了黄道吉日开博客，俺想共勉吧】</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这是个流传很广的故事，那天在电视上再次听到讲述，说者附加了这个故事另外一层寓意。</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她把这个故事叫作《魔力的真相》——</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有一名刑警，工作经常忙得连家都顾不上。怀孕的爱人责问他：“人家别的孕妇每次去医院例行检查身边都站着自己的老公，为什么每次我都是一个人？”</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警察一时语顿，他手头正有件重要的案子。出家门前他轻轻地拥抱了她说：“我的拥抱是有魔力的，会给你带来所有的好运。”</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警察的爱人还是一个人坐公车去检查身体，车上挤满了人，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给她一个微笑还让了座位。到了医院，刚好赶上很长的排队，但是没过一会，后边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并和前边的人说道：“大家让这位同志先来吧，您看她一个人来的，多不容易。”拿到单子后她去科室的门口站着，等前面的两个人先做检查，但这时一个护士在她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而且对另外两个人说：“她一人儿来的，我们就让她优先好吗？”于是医生第一个给她做了检查。</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这一切让警察的爱人很高兴，打电话告诉老公：“你的拥抱真的有魔力，所有的人都在帮助我！”</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警察也高兴。出门前和她拥抱的时候他悄悄贴在她背上一纸条，写的是：我是一名刑警，本来我该陪她去做怀孕例检的，但是我没有时间，您能帮我照顾她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这就是流传甚广的“魔力的拥抱”。魔力的真相是什么，以致于我们对此感动？是爱，可又怎一个“爱”字了得？那天在电视上说这个故事的人叫徐滔，是北京品牌电视节目《法治进行时》的主持人、制片人。她说，她在每天的工作中接触到许多警察，在他们接近冷酷的严肃办案的表情之下，是一颗颗温存之心，或者说，警察们严格执法铁石心肠的另一面，有着另一种心灵暖流，他们极度热爱工作，所以对家人、对周遭世界就有着另一种表达。</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徐滔借用这个故事是想引申出自己的工作感怀，引申出自己对工作的“热爱心得”。</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徐滔是我国第五届范长江新闻奖得主，那时我在辽宁听过她的报告会，对从长春走出去的这位电视名人的清晰工作思路和坚韧有所领教。这一次她作为中国电视主持界25年历程的代表人物被请到《艺术人生》，和白岩松、倪萍、王小丫、陈铎等一起交流，剥去对她坚韧的表层认识，我看到了徐滔魔力光环下的动力真相。</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她从北广（现在的传媒大学）毕业，1991年入行，先在《北京你早》任公安记者，BTV开办《法治进行时》早期，她顶着许多人对她“不信任、不看好”的压力出镜主持。那时她不服输，凭借年轻人特有的兴奋去投入，努力去热爱这份工作，每天都是白天指挥采访、参与录影，晚上一个人猫在剪辑机房，把一大摞录影带理顺成自己追求的认为尽量完美的节目，一个又一个夜晚，她就这样独自一人，干到天亮，困了，眯一小觉，饿了，啃口面包。两三百个日夜过后，她在一次天亮前哭了，是那种嚎啕大哭。她有了理想上的动摇——“这样没黑没白、加班加点、熬心血值得吗？大家都知道下班回家或赶饭局应酬、尽享夜色天伦，我囚禁自己在工作，我图个啥？”</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她在自我加压下，到了崩溃临界点。</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她趴到机台上哭，泪珠子失控般地往下掉。下一步失控的即将是信念。</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早晨来上班一位前辈走进机房，目睹了“女强人”的这真实一幕，在与徐滔对视后，给出了徐滔铭记至今的一句话——好了，别在机台上哭了，带子和机器不能进水。&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恍悟。机台是工作的地方，不是哭的处所。</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我在徐滔的故事里也有所体会：我们的日子就像那机台，在每一次弓张弦满时，在每一次动摇和崩溃失控来临前，都要提醒自己，这是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别哭！在每一次或重压或委屈或不平衡导致的泪珠即将掉落前，都要提醒自己，我的日子不能进这样的水！！</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生活和事业，往往就这样，我们起初是凭借兴奋或者新鲜甚至刺激，努力去热爱，尝试着爱它，直至理想与信念在打磨中坚定，爱才已经是自然流淌。徐滔的节目现在成功了，正因她从那刻擦干泪水！正因她现今对工作的热爱是油然而生，而非工资、级别等物化的动力。跟攀比待遇、衡量得失更无关系。</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哪来那么些泪水？大家都这样提醒自己吧，有一种泪水越早干涸越好！</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47122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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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r 2007 13:47:0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3-16T13:47:0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警惕二手房交易中的“五大瑕疵”]]></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445369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align=center><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黑体" color=#ff0000>警惕二手房交易中的“五大瑕疵”</FONT></P>
<P align=left><BR><FONT style="FONT-SIZE: 14px">&nbsp;&nbsp;&nbsp; 不断走高的房价使二手房成为购房人尤其是初次置业的年轻人的首选，最近两年，北京的二手房每年的交易量都超过７万套。<BR>&nbsp;&nbsp;&nbsp; 但相对于新建商品房买卖来说，二手房交易风险较高，其具有操作不规范性、过户手续繁杂、交易双方多为个人等特点。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风险呢？归纳起来现二手房交易至少存在五项常见风险，而通过对这些风险的防范，购置二手房会更加顺利。</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color=#990000><STRONG><FONT style="FONT-SIZE: 16px" color=#cc3333><U>二手房资质的瑕疵：</U></FONT></STRONG></FONT></FONT><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color=#990000><BR></FONT><FONT color=#000000>1、房产权利有限制。</FONT></FONT><FONT style="FONT-SIZE: 14px" color=#000000>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color=#000000>2、房产已被出租。买房应注意到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FONT></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color=#000000>3、买方购买准备用作营业或办公的，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FONT></FONT><FONT style="FONT-SIZE: 14px"><BR></FONT><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color=#ff0000><STRONG>风险防范：<BR></STRONG></FONT><FONT color=#000000>&nbsp;&nbsp;&nbsp; 购房者在投资之前，首先要验看该房的产权证正本，最好再到房管部门查询一下产权证的真实性。</FONT><BR>&nbsp;&nbsp;&nbsp; 其次，要了解该房是哪一年建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市政部门的水、电、煤气等费用。<BR>再次，要核实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要察看房屋的内部结构，看管线设置和走线情况，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等。<BR>&nbsp;&nbsp;&nbsp; 最后，尤其要审查出卖人是否对标的房屋享有全部产权，弄清该房有没有共有人、产权有没有抵押等情况，这样就可以使购房人免受不必要的损失。<BR></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U><FONT style="FONT-SIZE: 16px" color=#cc3333><STRONG>卖方资质上的瑕疵：</STRONG></FONT></U></FONT><FONT style="FONT-SIZE: 14px"><BR><FONT color=#000000>1、卖方并非产权证上的所有人，也没有所有人的授权。</FONT></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color=#0000ff><FONT color=#000000>2、卖方虽是所有人之一但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前面李小姐遇到的就是这方面的问题。</FONT><BR></FONT><FONT color=#ff0000><STRONG>风险防范：</STRONG></FONT><BR>&nbsp;&nbsp;&nbsp; 要搞清楚房屋的产权人究竟有几个。如果产权人有多人，而合同仅一人签字，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原则上都会认定合同无效。因此，产权人是一人以上的，一定要有委托书，而委托书最好是经过公证的。<BR>&nbsp;&nbsp;&nbsp; 其次，与业主约定迁出时间。专业人员认为，由于历史原因，譬如前些年的房改房，除产权人外还有共住人。他们虽然没有产权，但法律规定他们有居住权。如果未征得他们同意，届时他们不愿搬离的话，也会造成很大的麻烦。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能和卖主约定迁出的条款，这样买房者可以主动些。</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 color=#cc3333><U><STRONG>二手房价格上的瑕疵：</STRONG></U></FONT><BR>1、二手房价格应为周边区域新建商品房市价的2／3左右（具体视房子时间而定），过分高于此价格将存在贬值的风险。</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2、二手房售价中计算了违章搭建部分的价款，但实际上这部分面积并未载入房产权证。</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3、二手房存在未缴清的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BR><STRONG><FONT color=#ff0000>风险防范：</FONT></STRONG><BR>&nbsp;&nbsp;&nbsp; 价格问题是二手房交易中的重要问题。卖方担心卖低了，总喜欢拿同地区商品房的房价来比较，因而差价不大；而买方总强调一个“旧”字，结果往往是买卖双方提出的价格相差悬殊，无法成交。</FONT><FONT style="FONT-SIZE: 14px">其实，二手房估价则应从几个方面具体分析。<BR>&nbsp;&nbsp;&nbsp; 房屋因素。房屋竣工后即进入折旧期，此外，楼层、朝向、平面布局等对价格也会产生相当的影响。<BR>&nbsp;&nbsp;&nbsp; 环境因素。在同一地段，旧房的小区环境会逊色于新住宅区，比如小区平面布局、设施、绿化以及房屋的外观造型等，旧房都要大打折扣。<BR>&nbsp;&nbsp;&nbsp; 另外，地区居民的结构、文化氛围、配套建设、有无物业管理、小区是否独立封闭等也会对房屋价格产生较大影响。</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BR></FONT><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 color=#cc3333><U><STRONG>二手房质量上的瑕疵：</STRONG></U></FONT><BR>1、住宅本身的质量瑕疵。如存在漏水、墙面开裂、下水道堵塞、水压电压不足等情况。</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2、相邻关系上的瑕疵。如邻里之间存有公用面积纠纷、原居住人存有过度复杂的社会关系等。一些购房者往往只看重房屋的地理位置和价格，而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却很少关注，也往往因此出现很多在房屋成交后才出现的漏水缺电情况。<BR><FONT color=#ff0000><STRONG>风险防范：</STRONG></FONT><BR>&nbsp;&nbsp;&nbsp; 购房者一定要对房屋质量仔细验看，除了实地考察外最好向左邻右舍、物业公司询问房屋是否做过大修或存在其他质量问题。特别是需要小心检查屋内水、电、气等设施是否完好，查看房屋的供电容量，以防冬夏空调开不了的尴尬，观察屋内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购房者对简单的新装修更要多一个心眼，有些新装修是为了掩盖房屋本身的质量缺陷，如墙壁上的裂缝，天花板的渗水痕迹等。</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 color=#cc3333><STRONG><U>二手房交易过程的瑕疵：</U></STRONG></FONT><BR>主要为交易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引发争议，或交易方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以及交易过程规范的风险控制。<BR><STRONG><FONT color=#ff0000>风险防范：</FONT></STRONG><BR>专业人士指出，二手房交易的风险在二手房按揭过程中同样存在，交易双方应尽量规避。<BR>&nbsp;&nbsp;&nbsp;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除了要调查买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还款能力外，还要求双方提供房屋的评估报告，取评估价和交易价中较低的价格确定其贷款金额。买方需要支付不少于30％的首期款，同时贷款年限还要以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确定。买卖双方不清楚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BR>&nbsp;&nbsp;&nbsp; 2、办理二手房按揭，需要办理完过户手续，产权人的名字由卖方更换为买方后，才能以该处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支付的首期款应存入银行指定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在该行的账户，由银行冻结，这样可以避免类似买方恶意拖延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卖方迟迟不能收到卖房的尾款或卖方收到首期房款而迟迟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风险。</FONT><FONT style="FONT-SIZE: 14px"><BR><STRONG><FONT color=#cc3333>&nbsp;&nbsp;&nbsp; 随着北京市房地产业的不断成熟和升级，二手房以它价低、质量可靠、风险小以及即买即住的优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青睐。其投资潜力也逐渐显现出来，希望以上介绍能够为准备投资二手房的投资者清除一些盲点。</FONT></STRONG></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445369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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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r 2007 13:44:5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3-16T13:44:5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广告是怎么“骗”了你的眼睛]]></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424785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blog.sina.com.cn/main/html/showpic.html#url=http://album.sina.com.cn/pic/496f705402000oz1"><IMG src="http://album.sina.com.cn/pic/496f705402000oz1" border=0></A></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315对于一些企业而言，就像是学生时代一年一度的期末考试，经315曝光的品牌，销量多半会受到影响，甚至一蹶不振，落得倒闭的命运。</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今年央视的315晚会上，又有一批企业的产品因为各种问题被曝光了，其中不乏各个行业中的知名品牌。</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究其原因，虚假广告成为了众多品牌“上榜”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前一天，即3月14日，CECT的广告就被爆出因发布前未经严格审核，低辐射、超常待机时间等特点的说法不合乎规定，而被有关部门勒令修改广告的事件。</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其实做广告人也很难，广告既要拍得漂亮，能够让消费者产生购买的冲动，又要遵循法律法规，这其中的度，确实很难拿捏。</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广告也是造梦过程，广告人以其特有的敏感和表现能力将潜藏在消费者心中，消费者或意识到或还未觉察的欲望挖掘出来，转化为形象化的符号传达。所以大家在电视上看到的广告，里面的门道可就多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就像洗发水的广告。电视上的模特在用产品之前发如枯草，而用了以后，头发竟变得亮泽无比，甚至可以当镜子来照。很多人看了广告以后，回过头来再照照镜子，就会感觉无比自卑。而在现实生活中，你见到过这种头发可以当镜子照的美女吗？一定是没见过，不然肯定是见着鬼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电视广告也是一门表现的学问，而有些拍摄冰淇淋的广告，产品看着是那么爽滑细腻，可是你知道吗？其实那根本就不是冰淇淋，而是用土豆泥做的“赝品”！需要低温冷藏的冰淇淋，在影棚里无数灯光的照射下，早就化了，怎么可能还等着你去拍？</P>
<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blog.sina.com.cn/main/html/showpic.html#url=http://album.sina.com.cn/pic/496f705402000oz2"><IMG src="http://album.sina.com.cn/pic/496f705402000oz2" border=0></A></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还有啤酒广告，啤酒也是需要产生幻觉的，需要那种产生购买的欲望的气氛，所以我拍啤酒广告的时候，倒啤酒的那一段镜头我们会用色拉油来拍，所以观众才会看到广告里面的啤酒非常晶莹剔透。</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记得有一次，叶茂中这厮给一个老板拍啤酒广告，他在我们公司审片的时候，就忍不住夸我们，说叶茂中的广告确实拍得比别人好，你看，把我们的啤酒拍得像油一样。我坐在旁边，心里说那可不就是油嘛。</P>
<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blog.sina.com.cn/main/html/showpic.html#url=http://album.sina.com.cn/pic/496f705402000oz3"><IMG src="http://album.sina.com.cn/pic/496f705402000oz3" border=0></A></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不过叶茂中这厮还要和大家解释一下，以上这些拍摄手法都是在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的，虽然有些取巧的成分，但也只是为了提高画面的质量，而没有进行虚假的承诺，更没有凭空捏造事实。不然，每年的315晚会上，广告人就要集体上台受审了。</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424785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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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r 2007 13:42:4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3-16T13:42:4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大腕明星：不可深交的“怪物”]]></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3766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很多社会名流、大腕人物，只供世人敬仰、谈论，其中大多数人活得非常不真实，普通群众也别妄想和那些貌似和蔼可亲的名人交朋友，比如：拍电影想跟张艺谋、学表演要请章子怡、从事绘画追随黄永玉、投身体育非要聘刘翔……听起来，很美；做起来，相当不现实。常人与名人生活在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彼此地位悬殊、归宿各异，试图肝胆相照，根本就不可能。况且，那些光环背后的真实嘴脸，常人未必喜欢，更未必受用。这些光彩照人的名流，不应被神圣化、也不应被妖魔化，咱们有啥说啥，他们都是满身小毛病的“大人物”。</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名流生活中的怪癖，用培根的话依然说得通。他说：“人的天性在私生活中最易察觉，因为这里没有什么掩饰；在激动的时候教易看出，因为激动使人忘记平日的教训；在一种新的情况或考验中也最易看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惯例可参照的……人不可过分相信他自己克服某种天性所取得的胜利。因为天性会长期潜伏起来，而一旦有机会或诱因，又易复活，就像《伊索寓言》中的那只猫变得女人一样，她端端正正坐在餐桌的一头，可是一只老鼠从前面跑来，她就露出了本相。”倔强的中国文化名流不善于掩藏自己的本性，他们的古怪言行甚至超越了生活的真实和礼俗的接受能力，似乎在证明：我怪，故我在。南朝宋人刘义庆编纂的《世说新语》的确是一部充满奇闻的好书，作者距离那个潇洒飘逸、拊掌清谈的浪漫时代十分切近，因此，该书的文字里裹挟着桀骜不驯、奇绝放达的气息。其中记载了王徽之（王羲之的第五个儿子）的一则典故：</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咏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乘夜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泛，何必见戴？”</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相见亦无事，不来忽忆君”，说起来，这也叫做仙风道骨的“名士风度”吧——任情适性，随心所欲；不蹈规矩，不为物役。大概西方人所谓“诗意的栖居”与此相通，说穿了，活的就是个快乐，好山好水好心情，这些“生活发烧友”甚至苛刻到眼里不揉沙子，他们生活中的鸡毛蒜皮，都有怪癖。王徽之冒雪夜访戴安道首先快活了自己，他满足了，乘兴而来，乘兴而去，至于说仆人怎样、家人怎样、友人怎样，他才懒得管。怪癖中的自私一下子暴露出来，这样的人，不可交，起码不可深交。他需要别人时刻宽容他、宠爱他；而自己尽可信马由缰，为所欲为。他们以为全世界都是自家雇来的，呼来唤去、颐指气使还是给了人家天大的脸面。狂妄的优越感膨胀到这个地步，怎能不曲高和寡？据说，贝多芬脾气火爆、性格孤僻，根本不能与人合作，结果仆人被频繁地辞退，房东也不愿再与他为邻。混到花钱也雇不到佣人，人缘混成这样，还不是怪癖闹的？名流、大家、大师都要食人间烟火，他们是人；而不是神灵或上帝。遗憾的是，怪癖满身的名流们忘记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误以为写了点儿什么、画了点儿什么、说了点儿什么便是君临人间的救世主了，可以躺在什么上吃一辈子老本儿；生活首先是物质属性，名流的人文头衔也不能使他们凌空蹈虚，老百姓对大人物总有中肯的评价，比如，你牛、你酸、你成天翻白眼不合群等等，民间犯不着为尊者讳。邻居称孔丘为“东家子”，根本不把他当作万人景仰的“至圣先师”；汉高祖的老乡则背地里刘三儿长、刘三儿短，这是他们用惯的称呼。至于贝多芬动辄耍性子、使脸子，谁不讨厌呢？人有再高的才华、再大的成就，也该有自知之明，不能拿着毛病当理说。</P>
<P style="TEXT-INDENT: 2em"></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3766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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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r 2007 13:37:0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3-16T13:37:0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孙悟空，随潘金莲、林黛玉沦为“三陪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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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红楼梦》重拍那场闹剧还未散场，践踏《西游记》的活动又拉开帷幕。前些天，热炒过《水浒》里的潘金莲、西门庆，还拿弱不禁风的林妹妹开涮……干脆就是一句话：颠覆典籍、再造经典。既然日本鬼子可以让唐僧变成娘们儿，让孙悟空春心大发，中国人也可以把《西游记》当成东来顺的羊肉。</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我曾上百次引用中世纪欧洲神学院里的荒唐故事：成群结队的僧侣和牧师，号称文化垄断阶层，只有他们可以接受教育，可以识文断字，可以对《圣经》做单方面的解释。说白了，他们就是文化名人，就是学术权威。可是，这些家伙究竟在干什么呢？他们在巍峨森严的教堂里正襟危坐，煞有介事地争论一个针尖上到底站立几名天使——研究得那叫一个认真，那叫一个虔诚。他们集体皱着眉头思考一个莫须有的愚蠢问题。</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再说我的一段亲身经历。十多年前，在长春读大学，交了几个韩国朋友。其中一位大哥已经三十有余。那个倔强而善辩的“高丽棒子”愣说孔子是韩国人。当时，我异常惊讶：这不是白天撞鬼，瞪眼胡说八道吗？《史记》里的确记载着孔子是“野合”的产物，然而，怎么“野合”也泛滥不到朝鲜半岛去呀。有趣的是，那位老兄有论据，他列举了浙江的长柄勺子、山东的某些土语发音等等。讲得吐沫横飞，我却死死地不信。因为，总有些常识属于无须证明的“公理”，再怎么学术，再怎么严谨，也不过是磕牙磨嘴“闲扯淡”！</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后来，这种“闲扯淡”越来越普遍，就向遍地苍蝇乱飞乱撞。比如，争论曹雪芹的家世——显然，这种玩意儿根本就是死人养活人的家伙，简直算不得学问。再如，河北晋州与馆陶争夺魏征的故里，山东两地争夺潘金莲的老家……无聊的“学术”活动此起彼伏，那叫一个认真，那叫有个虔诚，真是有钱没地儿花，有劲没地儿使了。笑话那些中世纪的欧洲和尚干嘛？现代中国人比那些家伙愚蠢多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红楼梦》的名头最大，很多人心怀叵测，哭着喊着要“重拍”，那些自诩为著名导演的“门外汉”，在公众面前大肆兜售自己的“野狐禅”，希望能在热火朝天的舆论大潮中获取更大的名誉和声望。结果，一部好端端的《红楼梦》沦落为人人可以摸一把，人人可以睡一回的街头婊子。尽管曹雪芹不愿意，可惜你死了，鲁迅最痛恨的就是在别人身后“谬托知己”的江湖骗子！</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其实，《红楼梦》那点事儿根本就纠缠不清，吆喝最环的人也未必要真动手投拍，无非是制造一个万众注目的噱头，招徕点人气而已。虽说《红楼梦》变成了《青楼恨》，可是那些成心造势的家伙早拍拍屁股，满载而归了。拍什么？老子“逗你玩”。最终被忽悠的是媒体和大众。</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这两天，忽悠的阵地已经转移了。开始对《西游记》下手。开篇便讨论孙悟空是不是河南人，释迦牟尼、观音菩萨是不是孙猴子的生身父母……话题新鲜不说，加入这场“讨论”和发言的还有几个脸儿熟的所谓作家。头脑稍微清醒的正常人都能判断：这些都是无中生有、比猪还愚蠢的废话（比前几天，废话诗人的聒噪还令人厌恶！），结果怎么样？居然好意思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堂而皇之地研究。难怪老百姓不把文化人当回事，不把作家等正常人看待。其中的确有不少人惯于欺世盗名，披着文化的外衣，干欧洲和尚都不如的无聊事。欧洲僧侣有信仰，他们愚蠢得可爱；中国某些当代文人没有任何信仰，只有大言不惭地网罗声望，哪怕是遗臭万年也在所不惜。为了自己那个注定要“速朽”的名字，不惜拉下脸来胡说八道、混淆视听。不是有人骂日本人拍摄的《西游记》恶搞吗？倘若较真儿，恶搞还属于低级娱乐；而中国文人读祖上的文学典籍胡批乱改、信口雌黄，甚至连自己说了些什么都不清楚，这样的行为则完全是丧心病狂的集体自虐。且不管外国人怎么看，你们敢把那些“闲扯淡”的文字留给子女阅读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学术争鸣固然是天大的好事，但是，捕风捉影、满嘴跑火车就很令人做呕了。倘若这也算学术的话，列位可以毕生研究如下科研课题：耶稣是否广东人？李白是否唐明皇的私生子？屈原和秦始皇的表亲关系，潘金莲是高俅的外甥女……（这叫什么玩意儿！）</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不管恶搞怎么搞，也不管媒体怎么炒，真正的文化人应该具备最基本的清醒头脑，可以准确地判断是非，能够真正研究问题，最起码知道自己是谁，是干什么的？千万不能沦落为公众舞台上的“跳梁小丑”，以及文化舞台上的“三陪小姐”。今天的现实将成为明天的历史，不要迷恋这短暂的风光而让十多岁的孩子骂这代人是蠢猪、傻逼、精神病、老混蛋……</P>
<P style="TEXT-INDENT: 2em"></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361040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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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r 2007 13:36:1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3-16T13:36:1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苏东坡，为何喜欢“老汉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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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FONT size=3>“但教方寸无诸恶，虎狼丛中也立身。”这是“不倒翁”冯道的《偶作》诗，充满了人生的经验之谈。冯道，五代时期著名的“骑墙派”，“皇军”来，保“皇军”；“国军”来，保“国军”。后唐、后晋时，他历任宰相；契丹一朝，又担任太傅；后汉、后周，则高就太师。他历事五姓，还保过外族人，当是“五姓家奴加汉奸”。欧阳修骂他无耻，苏东坡与王安石则称赞他是“菩萨位中人”。不管怎么说，冯道的确做到了“虎狼丛中也立身”，这种结局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他不爱财，不好色，不为哪家哪姓、哪族哪类殉葬，也不问什么政治信仰、人文理想。冯道抱有极其灵活的生存哲学，一棵树上吊死，是平天下；有奶便是娘，也是平天下。“城头变换大王旗”是历史潮流，绝非一两个人的力量所能阻遏。追随前朝的遗老遗少们，搞武装颠覆也好，与现政权不合作、骂大街也好，政治上的作为已经微乎其微，既然造福百姓的机会丧失了，那么，满腹才学便不得不烂在自己的肚子里。<BR>　　其实，超越个人能力的“说”，都是空作大言。“戊戌变法”就是先例，学者参政，书生治国，砸了也无所谓，令人叹惋的是，这些人赢得起却输不起，一到生死存亡的时候就放自己的血。谭嗣同是自愿上菜市口的，这很类似于苏格拉底饮鸩赴死为他理想的制度殉道一样。谭嗣同的绝命诗写道：“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他是有一位富有英雄主义精神的思想家，从道义上说，比逃跑的康有为、梁启超更胜一筹；从文化事业的角度看，谭嗣同再也不存在像康有为那样出山复辟的可能，也没有梁启超做大学教授的机会——可惜了他那一肚子诗书啊。<BR>&nbsp;&nbsp;&nbsp; 是选择活着，为社会做一点份内的事情；还是夭亡，当史书里后世旌表的英雄？中国历史趋向后者，认为是杀身成“仁”、舍身取“义”，一句话：去死吧。理由格外光彩，目的十分伟大。而世俗，却始终在偷偷地思考前者，尽管那种想法“不仁不义”，有些羞于启齿，但是，距离自己的能力最近，距离人生的幸福也最近。<BR>&nbsp;&nbsp;&nbsp; 当然，年轻人敢说敢做固然是美德，但，美德需要代价，说到底不外乎四类人：有本事、有机遇的人，能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有本事、没机遇的人能获得“字字看来都是血”的人生经验；没本事、有机遇的人枉费了一副好皮囊；没本事、也没机遇的人，则只能听别人说，或者自己瞎说。痛快痛快嘴皮子也就完了。<BR>&nbsp;&nbsp;&nbsp; 人类对于说，如此热衷，自咿呀学语到临终告白。嘴，便成了一切悲喜剧的出处。尽管都知道多语的麻烦，每个人都忍不住要表达，哪怕身处虎狼群里，也在所不惜。</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352764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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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r 2007 13:35:2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3-16T13:35:2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5000万“外财”，富豪怎能变“肥猪”？]]></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344526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前几天，新闻媒体上很有节制地宣传，河北一位“彩民”，花一百块，中了个满堂红：每张彩票500万，转瞬之间，这哥们儿就变成5000万富翁了。人不得外财不富，这是古训；可是，天下哪有那么多一本万利的“外财”呢？陡然而富，谁都幻想，一旦上帝垂青，忽然赐予了某人庞大的财富，千万要谨慎。古人的智慧表明：暴富，大凶！切不可使万贯私财变成祸害自己的“刽子手”。绝不要让5000万彩金把自己变成任命运宰割的“肥猪”。</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鲁迅先生曾拿狮子和肥猪来打比方，强壮对于这两种动物的命运大不相同。财富对不同身份的人，也是福祸两重天。资可抵国或富甲一方的大亨并不太多，一旦巨富的声名不慎暴露，并引起朝廷、官府与黑社会的注意，那么灾祸就来了。你资助也好，捐赠也好，总有填不完的欲壑狮子大张嘴，不弄到你倾家荡产，人财两空是决不会罢休的。暴富是无法治愈的“原罪”，它的血统里带着难以伪装、清洗不掉的悲剧色彩，至少，它可能是颠覆政权的潜在力量，对此，岂能不斩草除根？历史在这方面的教训屡见不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万二，明人。嘉定安亭万二，富甲一方。有人自京回，万问其见闻。其人曰：“皇帝（明太祖）近有诗：‘百僚未起朕先起，百僚已睡朕未睡。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五丈犹拥被。’”万叹曰：“兆已萌矣！”即买巨航，载妻子，泛游湖湘而去。不二年，江南大族以此籍没，万二卒获令终。</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想。”万二这样的大财主，却是又怕偷又怕想。如果现行政权对自己产生警惕，迟早他们会找上门来，轻则吃大户；重则置罪名，害得你家破人亡。绳枢瓮牖，虽说清苦一点儿，但妻儿厮守，尚可全身；鼎铛玉石，遭人暗算，到底是镜中花、水中月，连个善终都得不到。</P>
<P style="TEXT-INDENT: 2em">　　还有人糊涂到，借助钱财攀龙附凤，试图向现政权邀宠买功。这才是错打了算盘。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人都是皇家私有，何况织席贩履的小生意和积蓄多年的金银珠宝？朝廷不动，是你的便宜；一旦出招，阖家性命都攥在官家手里。可惜，不识时务的财主们，真地以为钱通神路，可以和政治势力讨价还价、分庭抗礼，结果，厄运来得更急躁、更惨烈。</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与万二同时代的沈万三就没那么乖巧、幸运了。朱元璋惦记上了他的“聚宝盆”，修筑南京城墙时，沈万三慷慨截囊，先资助了白银一万三千两；工程超支后，又追加了一万三千两。皇帝仍然不买帐，逼他献出聚宝盆，沈万三摇头了，把家财深埋在苏州周庄的地下，夹起聚宝盆远遁他乡。最后还是落到了朱元璋手里，没有杀，远远地发配到云南充军去了。《周庄镇志》记载：</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周庄有个百万富翁叫沈秀，曾慷慨捐资，帮助明朝官府修筑了三分之一的都城。沈秀向皇帝请求，希望犒劳军队，朱元璋立刻勃然大怒，呵斥道：“他算什么东西，竟想犒劳天下之军——简直是个乱民！活该推出去宰了。”马皇后赶紧劝谏说：“这种不祥之民，根本不老皇上亲自动手，上天就替您把他惩罚。”朱元璋把老婆的话当成了下台阶，虽说没要沈秀的命，这个土财主还是不免被发配到了边远偏僻的云南。</P>
<P style="TEXT-INDENT: 2em">　　还有比朱元璋讲得更露骨的吗？再有钱你也是老百姓——富有，但低贱。皇帝化缘也是君——拮据，却高贵。恰似南北朝宋代大臣王宏一样，尽管他是皇帝刘裕跟前的红人，但与出身高贵的士大夫共坐一席都被当众拒绝。富与贵的差别就在于此：富，有关钱财；贵，要看地位、出身。欧洲的古典小说，时常出现一些没落的贵族，他们肉烂嘴不烂，在贫寒的境遇中，顽强维护着家族的体面与尊严。</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沈万三喂不饱朱元璋，以至把自家的饭碗也砸了。他忽视了对手的地位，也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其实，他献不献聚宝盆都一样没有好下场。功高镇主，杀；富逾皇室，还得杀。万二隐遁自保，沈万三破财招灾，就看你有没有自知之明。</P>
<P style="TEXT-INDENT: 2em">　　遮遮掩掩尚且难以远祸，明火执仗地斗富，无疑是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西晋时，“石王争豪”的典故，简直是“蠢猪斗智”，经济暴发户与政治投机商变成了财富的玩偶，他们插招换式，把种种丑态暴露在社会与历史的舞台上。</P>
<P style="TEXT-INDENT: 2em"></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comments>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344526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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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r 2007 13:34:4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3-16T13:34:4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十大名词”，披露汉语的“坚挺”和“柔软”]]></title>	
    <link>http://weihong0491.blog.163.com/blog/static/2629156220072161335971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没有什么东西比语言更坚强，只要它活着，一个民族就有呼吸；可是，今天的汉语却变得翻云覆雨，不可捉摸。在短短的时间内，很多词汇都更改了兴替缓慢的禀性，它们共同经历了“今朝座上客、明日阶下囚”的戏剧性变化。摘出10个词汇，可见汉语词汇的骤变之后的霄壤之别。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一）翻身得解放的5个词：</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1）“小资”</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曾几何时，“资产阶级”和“小布尔乔亚”都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既然是政治概念就不能胡说八道，毛泽东时代以穷为美，贫下中农是自己人，一沾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的边，就万劫不复了。“地富反坏右”，都是被专政对象。一人倒霉，全家走背运。当时，说谁是“小资”，简直是往监狱里推人家。如今，反倒成了有钱、有闲、有品位的代称。</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2）“老板”</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中国人重农轻商，一提到生意人就产生“十商九奸”的印象。无论生意大小，都尊称为“老板”，哪怕是卖耳挖勺儿的，也如此称呼。革命战斗故事片里的地下工作者往往化装成老板，或者长袍礼帽、或者西装革履，出入于各种灯红酒绿的场所，如果不是革命工作需要，如果不是演员长的还算英俊，那么，一撞上老板，就和碰上“蒋介石匪帮”差不多。如今，这个令人产生警惕的词汇，“开瓶十里香”。</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3）“先生”</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只在电影里看过掌握知识和掌握权力的“文明人”专用这个称呼，尤其是当街讨饭的叫花子，站在门首大叫“可怜可怜俺吧，先生、太太！”于是，很自然地认为，先生是资产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的玩意儿，对这种人要非常堤防。殊不知，先生本来就是中国文化里最得体的敬语和尊称，都是让解放后的黑白电影给搅得，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如今，中国词汇登堂入室，风光，而且风雅。没有把它和剥削阶级、地主老财划等号。</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4）“哥们儿”</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这个词儿，曾是电影里流氓阿飞、泼皮无赖们呼朋引伴的专用语，只要这个人不正经，就让他哥们儿、姐们儿地乱叫，以示其小胡子、花衬衫、吹口哨、耍流氓的罪恶本质。如今，满街筒子都运用这个称呼，随便，亲切，并不觉得怎么无耻。</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5）“钱”</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中国人腼腆，君子谋义，小人谋利。有古人还标榜清高，眼里看着、心里想着、嘴上却对钱财只字不提，代之以“阿堵物”。其实，现在人们也不怎么好意思过多纠缠这种东西，尤其是亲友同学之间，似乎一提钱，就生分了——太俗。美国人富兰克林说：“什么事都好谈，就是别向我借钱。”西方人的坦率也影响到了中国人，钱，已经成为热门话题，不再羞涩、不再遮掩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二）沦为破落户的5个词：</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1）“小姐”</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这个词是典型的古典汉语，大家闺秀、小家碧玉，都巴望人家尊称自己为“小姐”，象征着有教养、有身份嘛。如今，沦为“妓女”的代称。</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2）“同志”</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从孙中山先生开始，“同志”走进了中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取“志同道合”之意，表示信仰相同，同舟共济吧。毛泽东时代更是全国人民“皆同志”。如今，还那么称呼人家？很容易产生歧义，尤其是“男同志”、“女同志”，这个大众语汇已经被“小众”所改装、占有，只是不清楚中国的“同性恋”到底有多少。</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3）“大娘”</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一个顶着高粱花子的亲切称谓，乡村里仍然流行，可是，城市里景观大变，哪怕是农村人变化的“城里人”也不再使用这个词汇。比如半老徐娘，简直害怕别人注意自己的真实年龄，而且极愿意接受外界的恭维，称呼她“姐姐”、“大姐”——只要不是“小姐”，尤其不能是“大娘”、“大妈”。如果要作践一名电影红星或者歌坛美女，竟可以一嘴一个“大娘”、一嘴一个“大妈”地叫着，比骂人家祖宗十八代还恶劣。最早感受到这个词的破产，是某媒体编派监狱中的著名演员刘晓庆，第一眼，便觉得非常新鲜、极其刻毒。</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4）“诗人、作家”</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在中国中国诗歌的国度里，能写一手锦绣文章的人被尊称为诗人或者作家，曾几何时，这个称谓高高在上，是一种荣耀和地位的象征。如今，已经沦为一种品位低下、形容萎缩、四处招摇撞骗的偏门行当。张三李四，谁都能干，甚至，当面恭维人家是作家或者诗人，等于骂人家是疯子、骗子乃至精神病。</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5）“大学生”</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这个词曾被作为“天之骄子”，上世纪中国人的共识：只要读大学，就有好工作。如果考上了名牌大学，一方面光宗耀祖，一方面衣食无忧。自上世纪90年代后，境况大变，有民谣说：“学士不如狗，硕士遍地有，只有博士才能走一走。”招生制度崇尚高大全、崇尚钞票，崇尚多多益善，于是，每年招生20万，上涨到400万。结果，“大学生”这个词汇也跟着变成了苏联卢布，百分制几百地贬值。如今，再告诉用人单位自己是大学生，基本等于放个屁。及时念到了研究生，也不太容易在用人单位面前理直气壮。</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哎，这是怎么了？历史潮流浩浩荡荡，谁又奈何得了。不知还会发生哪些一朝天堂、一朝地狱的变化，还是顺天应人吧。</P>
<P style="TEXT-INDENT: 2em"></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清清]]></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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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r 2007 13:33:5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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